北京安防行業協會牽頭組織包括安防系統應用單位、保安服務公司值機服務單位、安防咨詢服務機構、安防培訓機構等多家單位,在結合用戶對安防系統監控要求以及安保管理、值機崗位知識與技能培訓要求同時,編寫了《安防監控中心值機工作與服務要求》(以下簡稱《標準》)團體標準。通過團體標準先期使用的實踐,逐步提升和完善值機工作與服務規范,在相對成熟后,推廣到公共安全行業標準和國家標準,指導全國安防監控值機與管理工作。
《標準》編制是針對我國安防系統建設快速發展中應運而生的產物。目前我國每年都有數以千億的安防系統投入運行,這些系統需要更多地具有豐富經驗的值機人員,運用監控的視頻、前端探測報警設備和各類數據匯聚分析形成的預警等信息,幫助安全保衛人員提供及時、準確的防范與處置所需要的信息和協助。該標準由北京安防行業協會牽頭組織了包括安防系統應用單位、保安服務公司值機服務單位、安防咨詢服務機構、安防培訓機構等多家單位,在結合用戶對安防系統監控要求以及安保管理、值機崗位知識與技能培訓要求同時,編寫該團體標準。
該《標準》包括兩部分:
1.《標準》第1部分是基礎性工作
所謂基礎性工作,就是只要從事值機的人員和管理單位都必須要做的。
該部分標準不僅是給用戶單位提供管理的指導,同時也是對擬參加用戶單位值機服務工作的單位應該掌握的要求。
2.《標準》第2部分是提供服務單位在第1部分基礎上應該做的工作。
所謂值機服務工作,在這個標準中沒有單純強調服務提供方應該做什么,同時也要求服務采購方要配合做什么。一方面是雙方權益的保障,另一方面沒有采購服務的單位配合,再好的服務公司也難做無米之炊。所以在采購服務時,用戶單位也要掌握標準對自己的要求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