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安全防范產品行業協會
安防工程企業設計施工維護能力證書管理辦法
第一條 為規范安防工程企業設計施工維護能力證書(以下稱能力證書)的管理和使用,根據中安協《安防工程企業設計施工維護能力評價管理辦法》,制訂本辦法。
第二條 能力證書實行數字化管理,即電子證書。由中安協企業能力評價管理中心負責管理。
第三條 能力證書批準與頒發
(一)中安協能評中心根據經頒證機構(中安協或中安協授權的地方安協)領導批準的能力評價報告信息,頒發電子證書。
(二)一級能力證書由中安協批準,蓋中國安全防范產品行業協會公章。
(三)二、三級能力證書由中安協授權的地方安協批準,蓋批準機構的公章并加蓋中國安全防范產品行業協會公章。
第四條 能力證書的管理
(一)首次頒發證書,證書編號由頒證機構按相關規定
確定。證書編號具有唯一性。
(二)證書有效期為三年。
(三)企業通過年審的,原發證書繼續有效。其年審合格信息,網上實時發布,提供查詢。
(四)通過復評的企業,換發新的證書。證書編號不變,但須在證書編號后增加復評序次,(-01,-02,…)。
(五)企業能力晉級或降級的,須按首次頒證的要求重新頒發證書,原級別證書注銷。
第五條 企業名稱或地址發生變化的,企業提交變更申請,附企業信息變更文件,經批準后,電子證書信息同步變更。
第六條 能力證書的獲取、使用和驗證
(一)能力證書的獲?。韩@證企業可在中安協大數據服務平臺查詢、下載或打印電子證書。
(二)能力證書的使用:使用時企業可直接出示電子證書或其紙質打印版。兩者具有同等效力。
(三)能力證書的驗證:社會機構或個人等第三方可通過掃描證書上的二維碼,或登錄“中安協大數據服務平臺企業能力電子證書系統”對電子證書信息真偽及證書狀態進行查詢和驗證。
第七條 能力證書由獲證企業自己使用。證書可用于宣傳(如廣告)、展示(如展臺、展室)、投標等用途。
第八條 經證實,企業存在租借、轉讓、變造、偽造證書情節的,將撤收其所獲證書。造成嚴重后果的,交由有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。相關信息網上發布。
附表
省(直轄市、自治區)代碼對照表




